2025年5月26日,中国商标局发布了修订后的申请撤销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条例。中国商标局完善了申请撤销连续三年以上未使用商标的规定。更新后的规定现在要求申请人提交“初步证据”,证明在提出注销申请的三年内没有使用过有争议的商标。修订后的规定主要包括:1.法律依据和申请要求2.申请程序3.所需申请材料4.费用支付5.商标回执6.重要提示。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商标网